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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棣这才和煦地摸了摸他的头,“儿啊,有些事,爹不是看不到,是看了装不知道。你昨日不是才说你二哥是不是打算用爹这条命去换王位吗?你若是不跟爹一条心,爹也会怀疑你也有这想法。”

“爹,我才十二岁!”

“是啊,我儿才十二岁,就种了好几顷地的糖萝卜,白砂糖都卖到应天府去了。是,爹灯下黑,没看到,可是不是灯下黑,也等看爹把这盏灯,放哪儿,要是往边上挪一挪呢,还黑不黑?”

朱高燨双腿一软,抱着他爹要跪下来,“爹,儿错了,对付骑兵,用踏马铁索命挺好使的,不过,这玩意儿要儿子亲自去布置。”

他不想上战场啊,会死人的!

他一个长在新中国的五好青年,别说杀人了,连鸡都没杀过,蚂蚁都没机会踩死啊!

“好儿子!”

朱棣拍了拍朱高燨的肩膀,“爹就知道,你孝顺,比你三个兄长都要孝顺!”

朱高燨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,“爹,哥哥们都很好!”

对朱棣来说,这就是一句废话。

朱棣除了会打仗,还有一个过人之处,就是物尽其用,连十二岁的儿子都不放过,要把他的价值利用到极致。

朱高燨没多少时间哀怨,收拾了一下工具和材料,就不得不跟着他爹上了战场。

朱棣连夜领兵奔袭蓟州。

这时,就显示出了朱棣的厉害之处了,余瑱被拿下之后,宋忠便只能死守在居庸关,等收拾了蓟州,就只剩下居庸关,北平周围就干净了。

朱棣显然是想打一场闪电战,速度极快,朱高燨明显跟不上,朱棣一提溜,将儿子拎到了他的身前,一阵旋风一样地朝前奔。

半路,遭遇了马宣领兵前来,朱高燨看着对面一身盔甲,骂骂咧咧的黑汉,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。

“爹,您在这里把这些人留下,让人带我去蓟州的路上,我需要几个机灵一点,手巧点的人打下手。”

朱高燨可不想每次都跟着他爹上战场,刀枪不长眼,他还不想,他爹大业未成,他半点好处都没有享,最后把命给搭进去了。

最好,能带几个人出来,将来让他们去做这些事。

“爹带你去!”

朱高燨这才发现,他爹穿的居然是一身寻常的铠甲,和每一个普通的军士没什么两样。

趁着张将马宣拖在这里,朱棣领着亲卫,带着朱高燨绕道来到了马宣的身后,朝蓟州逼近。

他们人少,换了装束,实在是不起眼,牵着几匹马,倒像是走商的人。

朱高燨选了一处土比较松散,周围有碎石坡道的地方,这里离蓟州十来里地,是回蓟州城的必经之道,不可能埋伏大量的人,马宣回城,到了这里,必然会放松警惕,完全可以给他们来个触手不及。

这只是朱高燨的想法,他一个现代人,才觉得这黄火药算不得什么,却不知,他一个铁索命拿出来,能把这个时代的人吓尿了,还要什么触手不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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