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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此案一眼看去,实在与学生脱不了干系。
只是他怎么也不承认,料想口供也无太大的参考价值,是以我们看完口供之后,还是得去夫子的墓地开棺验尸。”
景暄和长长的睫毛落下一瓣阴影,却见阿呆正盯着自己,不禁敲了下他的脑门,道:“别以为你现在戴着人皮面具,我就看不出你的表情,你这呆瓜又在发呆吧。”
阿呆吃痛地揉了揉脑袋,道:“老大你又打我,每次你想不出案情都要敲我一下,我算是明白了,哪天你成为神捕之时,就是我小命不保之日!”
都说长得好看是上天眷顾,可放在阿呆身上就是一件彻头彻尾的霉事。
记得阿呆刚入职时,每巡街一圈都会收到一筐姑娘们送的蔬菜瓜果,有次一位胆大的姑娘与阿呆搭讪——“公子这是去哪儿?”姑娘害羞地问,一张帕子被手指搅得发褶。阿呆施了个礼,回复道:“大婶有何贵干?”
“……”
于是乎,为了避免阿呆被人痛扁,景暄和便送了他一张人皮面具,也算替他的生命安全着想。
谁曾想,另一桌的几位书生却开始高谈阔论起来了。
“顺天府多奇人,你们难道没有听过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?”
“你说的可是那放着女红刺绣不做,整日与蛇虫鼠蚁为伍的千金小姐于歌笛?”
景暄和一愣,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,还有人记得这身体的原主。
于歌笛本是左都御史于景涟的千金,于景涟一生清正,刚直不阿,却因为得罪宦官头子被下了诏狱,惨死狱中,全家都被牵连。
穿越后,景暄和自动有了于歌笛的记忆,当年于家被抄之时,于歌笛才十岁,母亲本想护着她和弟弟拼死从流放的路上逃走,却被抓了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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