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诗翁彼豆故事集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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猫头鹰不能永远没有名字,经过一天的苦思冥想,艾斯彭才给她取好了名字叫摩瑞根(rrigan)。
本来艾斯彭看她的脸白得像一张纸,就想取个名字中和一下。
结果她只想到了一个“布莱克”,但艾斯彭总感觉怪怪的。
小天狼星变成了猫头鹰。
魔法部虽然规定了未成年的巫师不能在学校之外用魔杖施魔法,但还没上一年级的小巫师并不在此列,或许是他们认为他们施不出什么破坏力大的魔法?
“荧光闪烁。”艾斯彭照着魔咒书上的动作,念出了咒语。
什么反应都没有。
艾斯彭换了几个语调,努力将精神集中在魔杖上,控制着自己身上的魔力流向魔杖。
魔杖尖端发出了强烈的白光。
不行,魔力释放地太多了。她在心里对自己说道。
她已经拥有了一身堪比霍格沃茨五年级生的魔力,随着她年龄的增大,魔力还会自然增长。
纵使如此,一般巫师身体里的魔力储量还是十分有限,魔杖发明出来就是为了尽可能地节省魔力并提高控制力,而威力的减弱只是节省魔力所必须牺牲的。
之前她无杖施法的耗魔量就是用魔杖的大约三倍。
她又多试了几次,努力控制魔力流动的量。
在出现了闪爆人眼的光、黯淡到几乎看不见的光后,她终于成功释放出了自己满意的大小。
然后她便成功控制了光变亮,变暗,又变亮,再变暗来回快速闪动。
从街上望过去,艾斯彭房间的这扇窗户正发出一闪一闪的亮光。
幸好这是白色的,如果这光是绿色的,就更会让人想到午夜闹鬼的凶宅了。
她又将课本里的咒语都试了一遍,简单的基本上奏效了,有些没有。
艾斯彭觉得仅凭手势和音调能成功这么多已经非常不错了。
真正掌握一个咒语,不在于施出它,而在于理解它。
艾斯彭对练习魔咒抱有极大的热情,她乐此不疲地重复施魔咒,魔咒也变得越来越熟练。
她的课本都很有趣,趁着离开学还有两个多月,她一定要好好学,突然她脑袋一转,不知道铁三角中的赫敏此时此刻是不是也在使劲看着课本,挥动魔杖呢?
这么说,现在是6月,而哈利的生日在7月,他现在还对自己巫师的身份浑然不知,正苦逼扒拉地呆在德思礼家,等着9月份穿着达力的旧校服去上石墙中学。虽然邓布利多等人不愿告诉哈利真相,不过,给点儿帮助应该不过分吧。
这天傍晚,哈利在小惠金区的道路上散步,自从艾斯彭有一天为他罗列了散步的108条好处后,他基本上每天都要餐后走一走,还可以不和姨妈一家见到,简直一石二鸟。
“嘿,哈利!”艾斯彭迎面走来,向哈利挥手。
“艾斯彭,你今天也来这儿散步?”哈利看到是艾斯彭,显得十分高兴,“我以为你还呆在图书馆呢。”
“哈利,我嗯……有事和你说,”艾斯彭说,“你知道吧,九月份,我就要去苏格兰的一所学校上学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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