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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墨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了。悄悄告诉大家,本书首发,想更快阅读,百度搜索就可以了。

五年期,阿石楠失手杀了荷荷,梦歌帮他摆平,阿石楠由此开始为梦歌办事,并疑似被梦歌包养。之后梦歌赞助阿石楠开了两家店。而锱铢必较的穆柳,一直没有放弃对阿石楠案的举证。秦子阳因为和阿石楠的关系被穆柳揭穿,所以约了阿石楠到家里商量对策?可如果这样的话,秦子阳和阿石楠才是利益共同体,为什么会阿石楠杀秦子阳呢?总之不管因为什么,两人闹得不欢而散,回去后,阿石楠把和秦子阳的矛盾添油加醋告诉了梦歌,梦歌教他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杀害秦子阳。从见面到谋杀,他有五天的时间来策划,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杜思之一直觉得现场是个女人的手笔。而他和杜思之唯一达成一致的点在于,被害人和凶手之间并没有明显的仇恨,杀人只是为了让对方闭嘴。

可阿石楠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,而迫不及待地想让秦子阳闭嘴?难道是告诉梦歌,他们之间的关系,来个鱼死网破。这倒是很有可能。阿石楠这个人看起来生意不错,其实全仰仗着梦歌才能活得这么好。为了保住即得利益,他倒是很有可能起杀心的。而梦歌这个人,在江湖上是有名的认钱不认人,杀人对她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。

不知道杜思之那里有没有最新的进展。江墨决定自己只能先抛开动机的问题,他认定阿石楠有罪,只要解开阿石楠不在场证明的迷题,那其他一切迷题都会迎刃而解。

是的,他始终不相信是穆柳杀的人,直觉也好,先入为主也好,为了筱悠也好,也是他会帮忙处理这起案子的原因。电脑页面还停留在梦歌的资料。江墨盯着页面显示的那张照片发呆,柳叶眉,杏眼,矮鼻梁,薄嘴唇,大波浪,谁能想到就是这样普通的组合,握着南市数一数二的经济命脉。这样的女人当初到底是怎么发家的呢?江墨的手已经跟上脑子的步伐利落地搜索者,可心里却一直有个声音打起了警铃,危险!危险!不要管那些事情,别管这个闲事!他知道自己的底线在那里,既然都已经逃到了这里,又何必在乎这些事情,原本都是与自己无关的。江墨啊江墨,既然早就打定主意要逃,就不要管那么多闲事。不在场证明,你只管查清楚阿石楠的不在场证明,其他的事情都不要再去管了。

江墨纤细的的手久久停在搜索框的位置,梦歌的名字已经停在那个位置很久。就是下不了决心按下去。他有些烦躁,来回地踱着步,差点想要关了电脑,他拿出口袋里的香烟,抽出一根在指腹上滚来滚去。不知不觉,那根烟被他揉碎了,烟丝散在了桌子上,他趴着那里,闻着久违的香烟的味道。他戒烟已经很久了。

突然想起的消息提示音吓了他一跳,他猛地直起身子,抽了张餐巾纸,把电脑桌上散落的烟丝扫进了垃圾桶。然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,接着走出了屋子。

外面天色已晚,看看时间已经快7点了了,不知道筱悠的伤情鉴定走到哪一步了。

除夕那天,母亲给他打电话,说的无非还是那些恩威并施的话,只要他回家,所有人都当过去发生的事情不存在,家里永远欢迎他。可是他怎么能当作那些过去不存在呢?他没办法当作什么事都不知道一样重新和家人相亲相爱。越害怕参与其中,越有点风吹就草木皆兵,原想选择眼不见为静,可总有一股不知名的风逼着你接近真相。

一闲下来就会想东想西,可是忙着案子也忍不住想东想西,人生还真是艰难啊!

索性给筱悠打了个电话,她正要请新忽悠来的法医吃饭,问江墨要不要一起。

江墨去洗手间洗了把脸,就出发了,与其一个人想东想西,不如几个人吃饭热闹点,把电脑锁在小书房,就开着车去了筱悠发来的定位。江墨到了停车场,看着车牌号,发现很多省城开来的车,才想起来最近还在过年,最近事情多的都快让人忘了时间。

去的是一家味道上佳的本地餐厅。筱悠就这一点比较好,无论请什么人吃饭,都以味道为主,担惊受怕的胃总算可以得到点抚慰。服务员领着江墨直接去了筱悠的包厢,里面包括筱悠只有三个人,一个是案子的当事人——王磊,也是江墨的老熟人。江湖人称二哥,据说取的是在北市,他王磊称老二,没人敢称老大。你看着他此刻衣冠楚楚的样子,很难相信这是个心里有江湖的人。二哥40岁不到,前额的头发被温顺地扎了个小揪,露出饱满的额头和傲人的发际线。五官周正,剑眉大眼,嘴角常年挂笑,虽然因为岁数的缘故,那张帅气的脸有些许的臃肿和松弛,但整体看着还是个有范的中年人。二哥爱喝酒是北市出了名的,不喝酒的时候看起来似乎就是温文尔雅、彬有礼的代名词。刚巧那段时间大叔剧开始流行,二哥那潇洒派头完全有资格和电视里的男明星们一比高下,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想不开,总是挥着拳头,比刚出校门的半大小子还要血气方刚。说起来也是北市有头有脸的人物,只要一喝嗨了,就会动拳头,从来没有一次例外,每次坐上被告席都是因为打架斗殴。但二哥从来不觉得这件事有何不妥,相反他以此为荣。

二哥还有一个爱好,喜欢漂亮的改良版汉服,他人高大,穿起来自有一种潇洒派头。每次只要找到好看的汉服,一定要拿着手机给周围的人展示他购物车的最新收藏。江墨最怕在书吧碰到二哥,只因为两个大男人头凑在一起看购物车里的衣服,这个画面只要想想都觉得起鸡皮疙瘩。但二哥却乐此不疲,等下个月一拿到老婆发来的生活费,立马清空购物车,像个雀跃的小姑娘。一点不在意,会有人因此嘲笑他怕老婆。正如二哥的那句名言——不怕老婆的男人算什么好男人。

在这之前,江墨还是喜欢二哥的,觉得这人大气、敞亮、讲义气,活得不像个中年人,反而像个长不大的小孩,是个行走的酷人儿。但坐了一次二哥的车之后,江墨对二哥的态度完全变了。他到书吧的时候,几乎是爬出来的,一出来就抱着棵树狂吐,仿佛喝的都是假酒。之后就跟筱悠千叮咛万嘱咐,千万千万不要坐二哥的车,那是开往西天的车,除非想不开,开车遇见了更要离得远远的。仅仅10分钟的路程,江墨感觉自己刚刚进行了一次系统的脏话教学。江墨第一次感觉自己的混不吝只是一种假装,他骨子里是非常惜命的人。

今天的饭局有二哥,筱悠竟然也不提醒一声,早知道就在路边随便吃点,都知道有二哥的饭局,不喝到吐是出不了门的,贯彻着“宁可人喝死,不能酒剩下”的二哥,不仅劝酒词一套一套的,酒量也是惊人,而酒品更是奇差,只不过没人敢得罪他罢了,不知道这次是哪个小年轻惹了二哥的拳头。

“二哥,雄风依旧啊!不过要小弟说,这大过年的,到处都在放假,你也该给拳头放放假了。”江墨一进门,就握住了二哥的手,开着不咸不淡的玩笑。

“你小子,玩归玩、闹归闹,别总开二哥的玩笑。哥也不想惹事,可事总出在哥头上。欸,小样,你也知道敢骑哥头上的人可不多,你说哥能认怂吗?哥必须让他见点血,让他知道这北市的风是往哪吹的。”王哥一看来的是江墨,笑得整个眼角的纹路更深了。

“欸!江墨。”角落忽然有个声音传来,让江墨不得不把目光从二哥身上挪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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