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朋友喜欢的那个女孩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白鹤看书baiheks.com
阳明路要拆迁的事儿传了将近五六年,终于还是成真。
这里还存放着荀秋初高中时期的一些物品。有周舟送的卡片、同学的友谊录、以前喜欢的装饰娃娃,以及教科书。
太久无人打扫的房间积上厚厚一层灰,荀秋收拾了一些旧物,又指挥着薛均,轻手轻脚地把床底下的瓦楞纸箱拿出来。
她摘去了他胳膊上的尘埃,“欸”声嫌弃着丢开,“好脏啊。”
薛均轻笑,看着那个箱子,“这里是什么?”
“是什么?”荀秋挑眉,“你的罪证。”
她拆开了那本厚厚的物理实验册,从里面抽出一张整洁如新的粉色纸张,睨他一眼,走到了窗户旁边。
不是吧?薛均眼皮一跳,“唔”了声。
旧账展到日光下,她作势要一字一顿地念。
“老婆。”薛均想拿走它,可荀秋不肯,他从后面搂住她,看着对面拆了一半的街道花园,低声求饶,“干嘛还留着别人的情书,扔了吧。”
“还装。”她那时候看了他多少文章,又怎么会认不出他的文风,“谁写的啊。”
荀秋眯了眯眼,念道,“‘日月盈昃,光阴如寄,不变的是此时此刻永远喜欢你心情’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就永远喜欢我了?”她气呼呼地转过来。
“很早啊,比你知道的早很多。”他轻笑,在她的侧脸留下轻柔的吻,“也比我知道的早太多。”
薛均第一次遇见荀秋,是在阳明路街道花园的垃圾桶旁边。
2002年的夏天特别热,虽然是早上,但体感大概已经三十七八度,薛均前一天晚上陪着离家出走的李思源在苹果网吧通宵。
早上7点,他们在永叔路分道,薛均骑着自行车回江山名府。
从永叔路回家本来是不用路过阳明路的。
可那天他偏偏走错岔路,鬼使神差拐进了这里。
在江城接受心理治疗接近六七年,薛均已经可以很好地模仿正常人的行为和举止,没有人能察觉出异常。
可薛均知道,自己仍然依赖气味识别人类。
燥热的城市到处都是腐败和麻木的臭味,他皱着鼻子路过那个感染源一般的花坛,忽然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气息。
早晨无人的街道花园里,垃圾桶旁边的女孩眼泪没有任何声响,谁也感受不到她情绪中惨烈得如同山洪摧毁堤坝的汹涌。
除了他。
潮水浸过胸口,气压按住动脉,他的心跳变得缓慢而沉重,火山口迸出的滚烫岩浆落在了眼睛。嘴巴尝到春桃的甜,可喉咙却腻到堵住蜂蜜。
颜色、形态、熔点、密度…所有物理性质的表现都无法形容她。
空气中破出裂缝。
薛均看向这幢在2024年被拆除的花园。
又低头展开手掌。
怎么回事,好像变矮了。
当年的那个薛均在这样汹涌陌生的情绪浪潮前落荒而逃,而命运轮转中,又将后来的他传送到这里。
再给他一次机会,做出不同的选择。
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做梦,明明刚才还和她在房间里收拾东西。
“…同学。”他生生吞下了脱口而出的名字,慢慢蹲下来,将口袋里的纸巾递过去。
十三四岁的荀秋只有这么大一点儿,她和怀中那只毛绒绒的小白狗一起抬起头,两双湿漉漉、圆溜溜的眼睛警惕地盯着他。
她大概不习惯在陌生人面前流泪,忙垂下脑袋接过了他的纸巾,擦了泪水,又把手里的眼镜戴上。
“谢谢。”尽力抑制着哭腔,可话尾依旧噎出轻嗝。
荀秋抱着小狗站起来,昂着脑袋,想问又不敢问的样子,可怜兮兮的。
破损的尼农袋,呜咽的小狗,还有她手指间的腌臜,薛均明白是什么造成了这副场景。
“同学,你这小狗卖不卖的?”他垂着眼睛看她。
墨色的眸子从迷茫中倏尔闪过光芒,荀秋抿唇看过来,犹豫了一下,又说,“这是一只田园犬。”
太多人养宠物狗都不会选择这样的品种,荀秋想,或许是小奶狗软萌绒松的样子,让对面的男生以为它是一只小金毛,或是别的什么。
“那太好了。”他的声音波澜不惊,“我正想养一只田园犬的,你能不能把它卖给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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